上海三毛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0-12-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三毛”)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经由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及5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立信所《关于变更上海三毛2020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立信所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田华、吴海燕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立信所工作安排原因,现指派庄继宁替换田华作为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庄继宁、吴海燕。

1、变更人员信息姓名


姓名执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庄继宁中国注册会计师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庄继宁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1995年-2000年
上海大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2000年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庄继宁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