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2019-03-30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现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1、将《公司章程》原“经理”的表述统一变更为“总经理”。
2、除上述 1 项涉及修订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修订对照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