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9-01-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受托方: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 

●理财产品类型:价格结构型、结构性存款类、货币及债券类、 保本浮动型、期限结构型 

●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相关议案,为进一步提高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留存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详见 2018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 相关公告)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根据董事会上述决议事项,自上一进展公告日(2018 年11月7日)起至本公告日(2019年1月5日)止,公司与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分别签署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 

公司与上述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持有情况 

2、上一进展公告日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含上一进展公告日至本公告日期间的购买并已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周转,且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以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发表

意见如下:根据公司现阶段自有资金状况,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授权额度增加至15000万元,有利于提高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规定,因此,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四、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50 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